常规年检
1.年检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2.年检内容
1)、直接防雷电装置:如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线、避雷网等防雷电装置;
2)、具有预防雷电感应引起的过电压过电流的设施或装置:如屏蔽装置、均压环、SPD(电涌保护器) 等
3)、具有预防静电或其他功能的装置:如静电地板、静电释放仪、静电胶皮等;
4)、具有预防或隔离地电位反击功能的装置:如地极保护器、等电位连接器等;
5)、接地装置:大型地网、自然接地、各功能型人工接地。
3.年检报告主要内容
1)、各检测项检测数据;
2)、下次检测时间;
3)、防雷电装置维护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