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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对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的通知

所属栏目:行业新闻  编辑:商务部   发布时间:2019-09-18  浏览次数:1892次

各设区市气象局,杨凌气象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省局决定在8月至11月,对辖区内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的检测质量进行考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形式

1. 陕西省气象局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局监管办”)负责组织全省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

2. 各地市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的检测项目实施质量考核。

二、考核范围

1. 取得本省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2018年开展的防雷检测项目。

2. 取得外省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2018年在陕西省区域内开展的防雷检测项目。

三、考核安排

1. 各被考核单位均需如实填写“陕西省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质量考核申请表”(附件1)和“陕西省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检测情况年度报告表”(附件2),于8月15日前以电子(电子邮箱:3440739066@qq.com)、纸质(加盖公章)两种形式报省局监管办。

2. 省局监管办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防雷装置检测项目及检测单位下发各地市气象局,由各地市气象局负责质量考核。

3. 各地市气象局按照《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QX/T 317-2016)的要求考核,并形成“陕西省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报告”(附件3)。

四、考核要求

1. 各被考核单位在准备相关资料时,一定要保持资料的真实性。在考核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检测报告等现象,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 本次质量考核要求对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全覆盖。考核时间为8月20日~10月31日,每个被考核单位的考核项目控制在5%~10%,数量不少于1个、不超过10个。

3. 各地市气象局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要按照考核内容认真实施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填入“陕西省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于11月10日前上报省局监管办。

4. 省局监管办将各地市气象局上报的考核结果整理汇总,并将考核结果在省气象局官网公示。

考核结果上报Notes邮箱地址:防雷安全监管办/法规处/陕西/CMA。

 

附件:1.陕西省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质量考核申请表

      2.陕西省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检测情况年度报告

      3.陕西省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报告

      4.陕西省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

 

2019年8月1日